为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推进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学院校园科技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强化我院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理念,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复合型、创造型人才,并做好2016年第十一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创效创业大赛、济宁市第三届创业大赛的选拔推荐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各级比赛选拔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成立创新创业大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 可 孙琪

副组长:时圣成 申延金

成 员:师以贺 王振海 王 刚黄 琪 陈国民 马成玉 孙秀娅 赵忠法 郭峻 周宏强 马新宁 刘德银 孟祥春张玉安 范昭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整体调度工作,包括负责各类比赛参赛项目的组织、培训、上报、联系等事项。

办公室主任:黄 琪(兼)

办公室副主任:仇恒义 李 英 马连群

二、时间安排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

第一阶段:3月份启动学院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6月份举办学院初赛,完成选拔工作;

第三阶段:8月份完成参赛项目提报。

(二)第二届“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创效创业大赛

第一阶段:3月份启动学院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5月初完成学院选拔赛;

第三阶段:5月底参加省级预赛;

第四阶段:6月份参加国家复赛;

第五阶段:7月份参加国家决赛。

(三)第十一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第一阶段:3月初启动学院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6月份举办学院初赛,完成选拔工作;

第三阶段:8月份完成国赛参赛项目提报;

第四阶段:10月份参加十一届全国高职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四)济宁市第三届创业大赛

第一阶段:宣传(2016年4月1日—4月30日)

第二阶段:报名(2016年4月15日—5月31日)

第一阶段:预赛(2016年6月1日—7月31日)

第一阶段:决赛(2016年8月1日—9月1日)

三、保障措施

(一)经费支持

1.大赛有关费用支出在学院预算内列支,用于支持项目组织实施。

2.参赛项目经立项确定后,由各二级学院上报资金预算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学院领导审批。

3.经学院立项的参赛项目,所需经费由学院承担。

4.竞赛项目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将有关费用单据汇总,报送学院领导审批,与学院财务结算。

(二)奖励办法

1.参照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有关文件精神对获奖项目、获奖团队、优秀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2.教师指导比赛项目获奖,按获取奖项等次列入职称评聘赋分标准,给予政策上支持奖励。

四、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负责各比赛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所在系(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学生参加各项大赛,认真遴选参赛学生和参赛项目。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各级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指导参赛学生,以保证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

3、各参赛项目要配备1-2名指导教师,可聘请校外教师担任兼职指导教师,提高参赛项目质量,保证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各二级学院要以组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不断推进我院整体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越来越多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