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

按照《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鲁理工职院字〔201799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评教已由教务实训处安排网上评教,评教结果及时反馈给二级院部负责人,各院部请于本学期201914日下午16;00前把外聘教师学生评价(40分)、工作纪律(15分)、听课评课(25分)三项成绩(纸质版盖章与电子版)交于第一课堂督察考核办公室(办公楼416)。

其中,外聘教师2人以上的院部,听课评课成绩应体现出区分度。院部听课评课成绩与学院督导专家组听课评课成绩各占50%,计入该项总分。

2.本学期新外聘教师的副高及以上资格审核,于201914日下午16;00前由二级院部交于人事处进行认定。属于学院返聘的教师按原职称对待。

3. 外聘教师本学期教学文件评定(20分)。

本学期外聘教师(包括理论课、实训课、体育课)教学文件(授课计划、教案),二级院部收交汇总后于201914日下午16;00前交到第一课堂督察考核办公室(办公楼416)。否则,视同未交教学文件。

本学期教学文件的评定包括学期授课计划、教案的齐全度与规范性两个方面。

.担任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未上交学期授课计划或教案的,本项成绩为0分,本学期综合教学质量考评成绩评定为C等,且下学期不再续聘;担任多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本项成绩为各门课程教学文件得分的平均值,其中,缺一门课程教案或授课计划的,该门课程教学文件按0分计,且本学期综合教学质量考评成绩评定为C等。

.教学文件的规范性得分,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定。凡应付公事或严重不规范者,确定为C等。

4.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最终等次,按考评成绩分为ABC三等,其中A等比例为20% C等比例约为3-5%,其他为B等。

5.凡被学院或院部在常规教学督导检查中发现一般教学事故2次(或两项)及以上,或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1次及以上者,该外聘教师的学期最终评价等级为C等,且下学期不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