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专业评估目的和要求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任务要求,学院拟对现有开办专业进行人才培养状况评估,以全面掌握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对于现有开办专业实施分类管理,实施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专业发展水平确定优先发展、扶持发展的专业,优化专业布局,促进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办学质量水平。

各二级学院应全面掌握所开办专业建设内涵和现状,提升专业带头人能力和水平,优化师资队伍,加强实训实习条件建设,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水平,提升专业服务社会能力。

二、专业评估组织领导

1.专业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许可 孙琪

副组长:孙宁玲 李允志

成员:师以贺 王振海 黄炎 王慎超 王汝印 周雪峰 冯建雨 李敬福张启学 陈国民 李德存 王连海 岳耀雪静国梁 王刚

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实训处,负责专业评估工作。

2.学院组建以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和企业专家为主的专业评估委员会,对参与评估的专业进行打分,评估的结论作为学院专业建设决策的依据。

3.参与评估的专业要求

所有专业均需参与评估,根据专业评估委员会对现有开办专业打分情况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评定优秀、良好等级专业作为优先发展的专业,在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中优先推荐;对于合格专业建立预警机制,学院加大投入或积极整改;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专业暂停招生。招生未满三年的专业暂不进行等级划分。

三、专业评估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业评估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5年12月20日-12月31日),二级学院对开办专业进行自评,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确定的《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及内涵》(附件1、2)要求,由专业带头人撰写人才培养状况质量报告,建立专业建设材料档案,对现有开办专业进行自评,并提交学院专业评估办公室。

2.第二阶段(2016年1月1日-1月15日),学院成立专业评估委员会,先到二级院系查阅专业建设材料档案,按照《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评价赋分,由专业带头人制作PPT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学院专业评估委员会根据专业汇报报告和档案建设情况赋分情况,对现有开办专业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第三阶段:专业评估领导小组对评估结果审核后予以公布。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自评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评估等级

A

B

C

D

1.专业设置

1.1建设与调整

●市场调研

●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办学

1.2建设规划

△专业建设规划

1.3专业荣誉

△省级、市级、校级特色专业

2.专业教学团队

2.1专业带头人

△专业带头人

2.2师资结构

△职称

△学历

△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级或省级师资培训经历

△社会服务经历

△生师比

△双师素质比例

●专兼教师比例及承担专业课时比例

2.3师资水平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主持或参与教学研究课题

教师教学竞赛

△发表论文

3.课程建设

3.1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

3.2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能力本位专业课程体系

△课程达标率

●课程标准

△整合或新开发的课程

3.3教材建设

△近3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使用率

△教材编写

3.4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实践教学比重

△课程设计方案

3.5教学资源

△专业教学资源库

△院级以上精品课程网站及教学资源

4.教学经费与设施

4.1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使用

4.2实训设施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实验、实习开出率

△教学仪器设备利用率;

△校外实习基地

5.教学管理

5.1质量控制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毕业生跟踪调查

新生素质调研

5.2实习实训管理

●顶岗实习检查与控制

△实习专业对口率

△实习责任保险投保率

6.规模、质量与效益

6.1招生规模

●招生规模

6.2知识能力素质

△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

△技能大赛获奖

6.3就业创业与社会声誉

△毕业生就业率

●对口就业率

学生满意度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度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实践情况

7.社会服务和科研能力

7.1技术研发

△横向课题及技术服务或科技推广

7.2社会培训

●社会培训人次与创收

7.3科研能力

△承担的国家、省级、市级纵向课题(非教学科研类)

说明:

1.上表50个主要观测点中,标有“●”的是控制观测点,共10个,标有“△”的是重要观测点,共37个。

2.专业评估的结论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结论标准如下:

优秀:全部观测点中,A≥32,C≤6,D=0;控制观测点均为A;重要观测点中,A≥20,C≤3。若有1条不满足上述条件,则降级。

良好:全部观测点中,A+B≥26,C≤14,D≤7;控制观测点为A+B≥7;重要观测点中,A+B≥19,C≤7, D≤3。若有1条不满足上述条件,则降级。

合格(达标):全部观测点中,A+B+C≥28,D≤14;控制观测点均为C或以上;重要观测点中,A+B+C≥19。若有1条不满足上述条件,则降级。

不合格:不能完全满足合格条件。

 

 

 

 

 

附件2: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及内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建设标准

重点考察内容

备注

A

C

1.专业设置

1.1建设与调整

(1)专业设置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围绕行业企业对应职业岗位(群)的变化,每年开展市场调研,拓展专业面向,具有各年度专业调研报告,开展专业论证;

(2)形成了以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办学的体制和机制,每年有理事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与改革的原始记录。

(1)专业设置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围绕行业企业对应职业岗位(群)的变化,开展专业论证,进行专业改造;

(2)建立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企在人才培养、师资培养、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每年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各种活动的原始记录。

(1)专业调研报告及调研的各种原始资料;

(2)专业董事会的标准文件及活动记录;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名单及活动记录;

(4)校企合作协议及开展各种合作的记录。

1.2建设规划

制定了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分期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与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学院专业发展规划一致。

制定了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分期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

专业建设规划或建设方案;

1.3专业荣誉

被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或国家重点建设专业,专业地位凸显。

专业设置符合学院整体发展规划

院级及省级特色专业、或国家重点建设专业佐证材料

省级以上特色专业A等;

市级或院级特色专业B等;

符合学院整体发展规划的C等;其他为D等

2.专业教学团队

2.1专业负责人

(1)具有本科学历,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经常参加行业企业的相关活动,企业研修经历不低于1年;

(2)参加国家级或国外师资培训,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课题1项、省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有2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等以上刊物发表。

(1)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职称,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熟悉行业产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企业研修经历不低于6个月;

(2)参加省级以上师资培训,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教改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有2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1)专业负责人职称、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级或省级师资培训经历、企业研修经历、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及社会培训等活动各种佐证材料;

(2)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课题,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

2.2师资结构

(1)学生:专业教师≤27:1;

(2)兼职教师与专任专业教师比例1:1以上,承担专业课时比例20%以上(顶岗实习除外);

(3)专任专业教师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40岁以下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含在读)的比例≥25%;

(4)专任专业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30%;其中,副教授不少于2人;

(5)“双师型”教师比例≥85%,每名专任专业教师都有紧密合作企业经历。

(1)学生:专业教师≤35:1;同时专业教师>30:1

(2)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70%以上,承担专业课时比例15%以上(顶岗实习除外);

(3)专任专业教师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40岁以下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可含在读)的比例≥10%;

(4)专任专业教师中,中级职称比例≥50%;

(5)“双师型”教师比例≥70%,每名专任专业教师都有紧密合作企业经历。

(1)专业教师职称、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级或省级师资培训经历、企业研修经历、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及社会培训等活动各种佐证材料;

(2)兼职教师的聘任协议书、职称、学历、承担专业课时(课程表、课时津贴证明等)等活动各种佐证材料。(根据有关规定,兼职教师按每学年160学时折合1人)。

1.A等(学生:专业教师≤27:1)

2.B等(30:1≤学生:专业教师<27)

3.C等(35:1≤专业教师<30:1)

4.D等(学生:专业教师>35:1)

5.专业教师数量=校内+校外*0.5

2.3师资水平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平均95分以上;

(2)制订专业教学科研工作方案,人均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获得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获奖成果1项以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具有全部专业课程的高质量的课程设计(含整体和单元设计);

(4)具有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每年40%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培训和进修;每3年要有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

(5)专业教师团队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团队或教学名师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平均90分以上;

(2)制订年度专业教学科研工作方案,人均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0.5项以上、获得市级以上教研和科研获奖成果0.5项以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0.5篇以上;

(3)具有专业核心课程的高质量的课程设计(含整体和单元设计);

(4)具有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师资培训及研修计划,每年20%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培训和进修;每3年要有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课程设计,师资培训,企业研修,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课题,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

(2)专业年度教研、教学科研工作方案,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师资培训及研修计划等标准文件。

(3)省级、院级教学团队或教学名师团队公示文件或证书

3.课程建设

3.1人才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区域产业特色鲜明,对应的职业岗位(群)明确,素质、知识、能力结构合理,人才培养规格明确,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体系,教学进程安排科学合理,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特色;

(2)人才培养方案有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社会调研和方案论证充分,审批程序严密。

(1)培养目标定位基本准确,具有一定区域产业特色,素质、知识、能力结构基本合理,人才培养规格明确,体现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的主线,教学进程安排比较合理,基本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特色;

(2)人才培养方案有相关行业企业人员参与,经过社会调研、论证和审批。

各年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标准文件,及其论证、修订、审批的过程性记录。

3.2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1)重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构建了基于典型工作任务,理论实践一体化,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规范相融合的专业课程体系;

(2)课程标准(含顶岗实习课程标准)、技能标准等科学规范,专业课程达标率100%,重新整合或新开发的课程在5门以上。

(1)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力度较大,构建了以能力为本位,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规范相融合的专业课程体系;

(2)课程标准、技能标准等较为齐全规范,专业核心课程达标率100%,经过整合或新开发的课程在2门以上。

(1)课程标准、技能标准文件,及其论证、修订、审批的过程性记录;

(2)达标课程及新整合开发的课程的规范性教学文件(教学设计、教案、课件等)。

1.A等(整合或新开发5门以上 )

2.B等(整合或新开发课程3-4门)

3.C等(整合或新开发课程1-2门)

4.D等(无整合或新开发课程)

3.3教材建设

(1)主编国家规划教材或省级优秀教材1本以上;选用近3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不少于80%;

(2)具有高职特色的高质量的校本教材3种以上。

(1)选用近3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不少于70%;

(2)具有高职特色的较高质量的校本课程或教材1种以上。

(1)专业教材使用清单;

(2)统编教材或校本教材清单及佐证资料。

3.4教学方法与手段

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比重应达到总学分(学时)的50%以上,教学效果好。

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比重应达到总学分(学时)的40%以上,教学效果较好。

(1)专业课程的教学设计方案;

(2)实践教学安排情况(人才培养方案)。

1.A等(实践教学比重≥50%)

2.B等(50%>实践教学比重≥45%)

3.C等(45%>实践教学比重≥40%)

4.D等(实践教学比重<40%)

3.5教学资源

专业教学资源先进、丰富,建成广泛共享的专业教学资源库,建成省级精品课程或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以上。

专业课程课件、教案、教学日历等教学资料齐全,建成院级精品课程或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以上。

专业教学资源库、院级以上精品课程网站及教学资源;专业课程的教学资料。

4.教学经费及设施

4.1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全部用于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教学经费用于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教学经费支出清单。

4.2实训设施

(1)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5000元,其他类≥4000元;

(2)实验、实习开出率达100%。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完善,执行良好,教学仪器设备利用率高;

(3)校外实习基地5个以上,有协议、有计划,行业企业实习指导人员数量、素质、结构满足实学生顶岗实训要求。

(1)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4000元,其他类≥3000元;

(2)实验、实习开出率达90%。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较好,教学仪器设备利用率较高;

(3)校外实习基地2个以上,有协议、有计划。

(1)教学仪器设备清单;

(2)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汇编;

(3)设备使用、维修清单,实验、实训登记表;

(4)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实习及顶岗实习计划、实习安排等。

1.A等(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5000元,其他类≥4000元)

2.B等(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4500元,其他类≥3500元)

3.C等(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4000元,其他类≥3000元)

4.D等(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4000元,其他类<3000元)

5.教学管理

5.1质量控制

(1)建立了较完整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开展教学督导、领导听课、学生评教、教师评教、教师评学等活动;

(2)每年开展社会人才需求调研、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新生素质调查,信息分析系统全面深入。

(1)初步建立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能开展教学督导、领导听课、学生评教、教师评教、教师评学等活动;

(2)建立了社会人才需求调研、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新生素质调研制度。

(1)教学质量评价、保障的各种记录;

(2)年度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新生素质调研报告等标准文件。

5.2实习实训管理

顶岗实习安排6个月以上,实习专业对口率100%,实习责任保险投保率100%,实行校企共同管理,企业指导技师和学校专业教师对学生全程跟踪指导与管理。

顶岗实习安排6个月以上,实习专业对口率80%以上,实习责任保险投保率100%,能实现校企共同管理。

顶岗实习的检查记录、实习报告(日志)及总结、实习鉴定表、实习责任保险投保单,企业指导技师和学校专业教师指导记录。

6.规模、质量与效益

6.1招生规模

连续招生4年以上,年招生120人以上,在校生规模360人以上。

年招生30人以上,在校生规模90人以上。

学生清单。

1.A等(年招生120人以上,在校生360人以上)

2.B等(年招生60人以上,在校生180以上)

3.C等(年招生30人以上,在校生90以上)

4.D等(年招生不足30人,在校生不足90人)

6.2知识能力素质

(1)毕业生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98%以上,其中80%以上的学生获得高级工证书;

(2)开展校级(市级)技能大赛,学生参赛率达到100%。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或行业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奖项以上。

(1)毕业生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证书的在90%以上,其中50%的学生获得高级工证书;

(2)开展校级技能大赛,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或行业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奖项。

(1)通过各类技能证书的学生清单、合格证领取记录、证书复印件等;

(2)参加技能大赛过程记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6.3就业创业与社会声誉

(1)近2年本专业毕业生就业率≥95%,对口就业率达85%以上;

(2)在校学生对本专业的满意度9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度90%以上。

(3)学生省级创新创业比赛活动获奖3项以上,或申请专利1项以上,同时有在校学生创业的3家企业以上。

(1)近2年本专业毕业生就业率≥80%,对口就业率80%以上;

(2)学生对本专业的满意度8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度80%以上。

(3)学生市级创新创业比赛活动获奖1项以上,同时有在校学生创业的1家企业以上。

(1)就业率、专业对口率佐证材料;

(2)学生满意度调查情况及过程性资料。

(3)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获奖证书

(4)学生发明专利证书

(5)学生创业开办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等证明

7.社会服务和科研水平

7.1技术研发

教师主持省级科技研究或大型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1个,承担企业技术改造、应用技术研发等横向课题2项以上,每年参加技术服务或科技推广活动5次以上。

教师承担或参与技术改造、应用技术研发等横向课题2项以上,每年参加技术服务或科技推广活动2次以上。

教师主持或参与技术改造、应用技术研发等横向课题佐证材料,参与技术服务记录。

7.2社会培训

每年社会培训3000人次以上,创收10万元以上。

每年社会培训不低于500人次,创收不低于2万元。

社会培训的过程性记录、学员清单、到款额等佐证材料。

1.A等(年社会培训3000人次以上,创收10万以上)

2.B等(年社会培训500-3000人次,创收5万-10万)

3.C等((年社会培训100-500人次,创收2万-5万)

4.D等(年社会培训不足100人次,创收2万以下)

7.3科研能力

每年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会规划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市厅级其他科研项目等非教学科研课题在3项以上。

每年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会规划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市厅级其他科研项目等非教学科研课题在1项以上。

课题立项文件、开题报告、结题报告、结题证书等佐证材料

1.A等(课题>3项)

2.B等(课题2-3项)

3.C等(课题1项)

4.D等(没有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