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各校区(人才培养基地):

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包括: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环境立德树人)研究专项、文旅融合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数字山东研究专项、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专项、社会治理研究专项。

二、选题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

申请人须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选题申报。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和具体选题(带*)。申报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请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

2.本年度研究专项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本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2)课题组成员应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4)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5)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己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4.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5.《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四、我校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人填写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统计表(附件4),并于2025年10月25日17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dlgzykyc@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课题负责人)。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宁18678766003张令仪15092693086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