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通知

各院、系、部:

为做好我省2011至2012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贷款申请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进行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请本次贷款学生务必认真按时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下载《学生手册》)。

(1)、贷款学生登录网站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

(2)、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簿(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和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3)、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2010年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办理贷款申请,《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县中心存档。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提示:

1.县资助中心对借款申请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

-贷款申请表填写必须齐全、正确,借款人签字、捺印。

-填写各类文件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

-共同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

2.申请表及借款合同上的各单位公章不可出现轧章现象,公章必须清晰、完整。

3.借款合同上所有签字及日期填写必须齐全完整,捺印完整、清晰。

二、贷款申请受理。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将进行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注册。《贷款受理证明》必须于9月30日前交回。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