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及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为做好奖助学金的评选评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和年级评审工作小组。各学院领导组织安排本学院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应在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开始前向学生公布,并加盖各学院公章后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大一学生只参评国家助学金,大二、大三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中的一项,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关于2024年奖助学金特别注意说明
审核各种奖学金审批表或申请表的有关内容时,按以下要求进行:
1、各学院各自负责各项奖学金的审核,审核无误后尽快上传,提交后请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便及时复核。
2、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上报材料详细要求》审核。
3、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1)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各类奖学金全部实行差额评审,差额比例1:1.1,最终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数据为下发分配实际名额,不包含差额的学生名额。
(2)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相关信息全部在“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内填报。
(3)励志奖申请理由开头写“本人”,不能写“我”、“俺”,不得少于200字,并且要有家庭困难情况描述,院系意见可统一填写“同意推荐该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意推荐该生申请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注意:此项要求仅限于励志奖申请表,不可用于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院系推荐理由不得少于50字,且不能千篇一律)。
(4)学生身份证中最后一位为“X”的,“X”一律大写。
(5)一定按照规定填表时间填写。
(6)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必须在同一范围内进行。
(7)入学时间一律填写:****年9月1日
(8)转段的学生入学时间一律填写:开始转段的时间。如:2020级五年制的学生入学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9)申请理由中的家庭情况介绍一定和家庭收入相吻合,家庭总收入和人均收入相吻合,如:家庭月总收入4000元,家庭人口4人,人均收入为1000元。
收入来源:农业收入、打工、工资等
(10)励志奖填表注意:人均月收入在1100元以上(含1100元)为一般困难;人均月收入在701元至1099元之间为困难;人均月收入在700元以下(含700元)为特殊困难。
4、助学金一二三档评定比例为分配名额总人数的30%、40%、30%,各学院可根据贫困学生实际情况做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5%,且一档和三档助学金人数比例要一致。评定档次及结果出来后,一二三档金额加起来要等于各学院分配助学金的人数乘以3700元所得的金额,不能多也不能少,切记!
5、属于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的学生,助学金要不低于3700元,尽量按4400元档次评定。
按照省厅要求,名单内学生只要正常在籍在校,都享受助学金。原则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享受不低于4400元档助学金,其他类困难学生享受不低于3700元档助学金。
名单参考附件3-1,附件3-2。
6、退役士兵不占用所分配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数,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生及B类单招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全部统一为3700元/每年(1850元每学期)。
7、山东省奖学金系统登录平台
请各学院打开:2024年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网站,登录各学院账户,按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将各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信息上传系统。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各学院报表后,制作学院奖助学金审批表,报学院领导批准。将学院领导批准的名单、报表、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报告向上级资助管理部门和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报送。
五、各学院成立学生资助档案。档案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的纸质、电子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等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六、学院本学期评选评定的奖助学金,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 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奖助学金的发放。
注:所有表格已发到各学院。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