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各校区:
为加强考试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促进学风建设,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各二级院部、各校区分别成立巡考组,进行期末考试督导巡考。
1.学校巡考。学校领导深入联系或分管的二级院部、校区进行督导巡考。教务处组织专人进行全校范围巡考,检查各二级院部、各校区考试安排、考场组织等工作情况,抽查教师监考情况,通报巡考结果。
2.各二级院部巡考。各二级院部成立院长(主任)、书记为组长的巡考工作小组,负责检查本院部考试组织、监考教师履职、学生考纪及考场秩序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考试中的突发事件,并将巡考结果及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名单及时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张远(68762)